生物多样性 ›› 2026, Vol. 34 ›› Issue (2): 25463. DOI: 10.17520/biods.2025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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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鸥1, 郝志明3, 杜乐山1, 刘文慧1, 李子圆1, 刘蕾2*
Haiou Liu1, Zhiming Hao3, Leshan Du1, Wenhui Liu1, Ziyuan Li1, Lei Liu2*
1. Institute of Ecology, Chinese Research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s, Beijing 100012, China
2. Foreign Environmental Cooperation Center, Ministry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Beijing 100035, China
3. Academy of Forestry Inventory and Planning, National Forestry and Grassland Administration, Beijing 100714, China
摘要: 依据《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COP15)决议,全球环境基金(GEF)于2023年8月正式设立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基金,旨在为发展中国家落实“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目标提供增量资金支持。研究梳理发现:2024年2月框架基金启动首期规划,共安排资金2.016亿美元,经过3轮筛选支持41个国家的40个项目。项目分布方面,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获批项目资金份额最大,占比达到43%。从项目规模来看,框架基金资助项目的中位数资助额为390万美元,明显低于GEF-8生物多样性重点领域项目的中位值930万美元,反映出框架基金在当前阶段资助项目的规模相对较小的特点。从资源分配结构来看,约78%的项目、48%的资金投入于框架基金行动领域1(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土地/海洋利用与空间规划)方面。在全球符合框架基金资助条件的生物多样性大国中,中国是为数不多的尚未获得框架基金项目支持的国家之一。目前,2025年8月框架基金已开启第二期规划,资金规模为1.618亿美元。为此,本文从《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角度提出创新多元化资源调动机制、强化支持系统性转型项目、增进资金机制间协同联动的建议;从作为发展中国家与生物多样性大国角度提出谋划综合性、高示范性的大型项目、统筹国内申报并同步完善关键文件与方法学的建议,从中国作为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发起方角度,提出明确昆明基金差异化战略定位、赋能昆明基金能力建设功能和完善治理与公开透明等建议。希望通过上述建议,为中国深化参与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进一步提升制度性影响力促进“昆蒙框架”目标实现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