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是重要的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议程
Kunming-Montreal 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 An important global agenda for biodiversity conservation
通讯作者: *E-mail:kpma@ibcas.ac.cn
责任编辑: 周玉荣
Corresponding authors: *E-mail:kpma@ib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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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平 (2023)
Keping Ma (2023)
生物多样性丧失是全球三大环境危机之一。如何采取有效行动应对危机是全球广泛关注的议题。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下简称《昆蒙框架》) (CBD, 2022), 包括4个长期目标(至2050年)和23个行动目标(至2030年)。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明确了方向和重点, 具有指导性和约束力。203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拟达到的总目标为“采取紧急行动停止和扭转生物多样性的丧失”。这个总目标高于2010年第十次缔约方大会通过的停止生物多样性丧失的总目标, 2030年总目标在其基础上又增加了使生物多样性丧失曲线反转, 使自然走上恢复之路部分。
2050年的长期目标中, 前3个目标分别对应《公约》的三大目标, 即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的可持续利用以及公正公平地分享利用遗传资源所产生的惠益, 并将其放在可持续发展议程的核心; 第四个是支持3个目标实现的保障措施。对发展中国家缔约方不仅要推动保护, 还要同时关注《公约》其他两大目标的诉求得到较好的体现, 使其得到平衡的落实。
2030年的23个行动目标中最受关注的有下列几个方面:
第一是关于保护地的行动目标, “确保和促使到2030年至少30%的陆地、内陆水域、沿海和海洋区域, 特别是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功能和服务特别重要的区域, 通过具有生态代表性、自然保护地系统和其他有效的基于区域的保护措施(OECMs)至少恢复30%”。这是个全球目标, 不是要求每个缔约方都达到的目标, 但有条件实现这个目标的缔约方应尽量达到。我国陆地保护地实现这个目标是可能的, 但海洋和海岸带保护地实现这个目标的难度非常大。
第二是关于退化生态系统恢复的行动目标, “确保到2030年, 至少30%的陆地、内陆水域、海洋和沿海生态系统退化区域得到有效恢复, 以增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功能和服务、生态完整性和连通性”。生态系统恢复是扭转生物多样性丧失的重要途径。我国实现这个目标有很好的基础, 如《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都与此直接相关, 应该统筹规划。
第三是通过空间规划实现对高价值区域的保护, “到2030年使具有高度生物多样性重要性的区域包括具有高度生态完整性的生态系统的丧失接近于零”。这个目标既体现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 又与自然生境净零丧失密切相关。希望各个缔约方据此做出高目标可执行的空间规划, 我国基础好, 应作出示范。
第四是贯彻执行变革理论, 即在全球、区域、国家各级采取紧急政策行动, 减少和/或扭转加剧生物多样性丧失的驱动因素, 实现到2050年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公约》愿景。包括到2030年以公平的方式减少全球消费足迹, 包括将全球粮食浪费减半, 大幅减少过度消费, 大幅减少废弃物产生, 实现可持续消费; 确保农业、水产养殖、渔业和林业区域得到可持续管理等, 实现可持续生产; 消除、逐步淘汰或改革激励措施, 包括对生物多样性有害的补贴, 同时逐步大幅减少这些激励措施, 到2030年每年至少减少5,000亿美元; 采取法律、行政或政策措施, 鼓励和推动企业, 特别是确保所有大型跨国公司和金融机构逐步减少对生物多样性的不利影响, 减少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生物多样性风险, 并促进有利于可持续生产模式的措施; 到2030年将所有来源的污染风险和不利影响减少到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功能和服务无害的水平; 到2030年, 将其他已知或潜在外来入侵物种的引进和建群率至少降低50%, 消除或控制外来入侵物种; 通过缓解、适应和减少灾害风险行动, 最大限度地减少气候变化和海洋酸化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实现减缓气候变化与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协同增效。
第五是关于实施《昆蒙框架》的保障措施, 其中最突出的一点是明确了资金筹措的额度, 即逐步大幅增加所有来源的财务资源量, 以执行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 到2030年每年至少筹集2,000亿美元, 增加从发达国家和自愿承担发达国家缔约方义务的国家流向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资金总量, 到2025年每年至少达到200亿美元, 到2030年每年至少达到300亿美元; 加强能力建设与发展, 加强技术获得和转让, 促进创新和科技合作, 加强科研和监测能力, 确认科学、技术和创新的作用。
第六是强化《昆蒙框架》的执行。通过《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和《国家报告》等增强透明度和问责机制; 在《昆蒙框架》中特别强调, 以下6个文件与《昆蒙框架》文件同等重要: (1)关于《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监测框架的决定; (2)关于规划、监测、报告和审查的决定; (3)关于资源调动的决定; (4)关于能力建设与发展和科技合作的决定; (5)关于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的决定; (6)关于与其他公约和国际组织合作的决定。
《昆蒙框架》引入了若干新概念和方法, 包括: (1)地球母亲(Mother Earth); (2)自然对人类的贡献(nature’s contributions to people); (3)自然的权利(rights of nature); (4)同一健康方法(One Health Approach); (5)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ature-based solutions)。
中国作为本次缔约方大会主席国, 主导了整个进程, 为制定兼具雄心、公约目标平衡和可执行的全球十年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议程做出了至关重要的贡献, 是我国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的典型案例, 展现了从跟跑到并跑再到领跑的标志性转变。大会结束后, 我国积极推动《昆蒙框架》的落实, 2023年4月签署的中法和中巴联合声明就是良好的范例。2023年4月7日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联合声明和2023年4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西联邦共和国关于深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中都有关于落实《昆蒙框架》的条款。
本专题包括4篇文章。徐靖和王金洲(2023)简要回顾了《昆蒙框架》及其一揽子成果的制定进程, 解读其主要内容, 评论其对全球和国家的影响, 并就我国如何执行《昆蒙框架》提出了建议; 耿宜佳等(2023)梳理了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议题的发展脉络, 分析了保护形势、进展和主要挑战; 李亦欣等(2023)系统梳理了《昆蒙框架》执行相关资金的现状、问题、需求和可能的制度安排, 并对中国如何加强履约资金的调动提出建议; 章嫡妮等(2023)系统分析了生物多样性利益相关方对能力建设与发展问题, 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优先政策事项建议。希望这个专题可以为读者全面理解《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提供参考。
文中引用的文献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