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公约》资金问题最新进展及展望
李亦欣, 李圆圆, 张杨心怡, 刘文慧

The progress and prospect of the financial arrangements under the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Yixin Li, Yuanyuan Li, Yangxinyi Zhang, Wenhui Liu
Box 1 《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中与资金问题相关和关于《资源调动》决定的主要内容
《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长期目标D 所有缔约方逐步缩小每年7,000亿美元的生物多样性资金缺口。
行动目标18 到2030年, 确定并消除、逐步淘汰或改革对生物多样性有害的激励措施, 包括补贴, 每年减少至少5,000亿美元, 扩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积极激励措施。
行动目标19 到2030年, 每年从所有来源至少筹集2,000亿美元, 包括: (1)发达国家流向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生物多样性资金到2030年达到每年至少300亿美元; (2)制定和实施国家生物多样性融资计划或类似工具, 大幅增加国内资源调动; (3)利用私营资金、促进公私混合融资, 鼓励私营部门向生物多样性投资; (4)加强生态系统服务付费、绿色债券等创新机制; (5)优化生物多样性资金和气候资金的协同等。
关于《资源调动》的决定
资源调动战略 包含一个短期战略(2023?2024年), 并将在COP16期间修订; 通过扶持行动、增加国际生物多样性相关资金流动和所有来源的资金、大幅增加所有来源的国内资源调动等方式加强生物多样性资源调动。
国家融资计划 鼓励各缔约方基于对生物多样性支出和资金需求的评估, 并基于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 制定、更新和实施国家生物多样性融资计划或类似工具。
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基金 在全球环境基金(GEF)下设立一个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信托基金(运营至2030年, 除非另有决定), 可从所有来源获得资金捐助。
资源调动咨询委员会 成立资源调动咨询委员会, 主要职责包括: (1)支持修订资源调动战略; (2)评估现有全球生物多样性资金效率、有效性、差距等; (3)探索新的全球生物多样性融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