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赵富伟, 薛达元, 武建勇 %T 《名古屋议定书》生效后的谈判焦点与对策 %0 Journal Article %D 2015 %J 生物多样性 %R 10.17520/biods.2015042 %P 536-542 %V 23 %N 4 %U {https://www.biodiversity-science.net/CN/abstract/article_8712.shtml} %8 2015-07-20 %X

2014年10月12日, 《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公平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正式生效, 10月13日在韩国平昌召开议定书缔约方大会第一次会议。这次会议重点审议了遵约机制、获取与惠益分享信息交换所、资金和财务机制、能力建设与意识提升、全球多边惠益分享机制的必要性等议题。最终各方在下列几个方面达成了一致: 建立议定书遵约机制, 通过获取与惠益分享信息交换所运作模式, 达成一揽子有关资金和财务安排的决议, 通过《支持有效执行议定书的能力建设和发展战略框架》和《议定书意识提升战略》, 启动建立全球多边惠益分享机制的进程。议定书的生效对我国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保护、利用和惠益分享可能带来多方面的影响。我国需要积极推动完善国内遗传资源相关法律法规, 积极推动加入议定书, 适时制定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行动计划, 研究建立获取与惠益分享基金, 以及积极开展议定书后续谈判研究。